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

关于冒用法学院名义开展短期培训的严正声明
2016-07-05 08:57:50 来源:作者: 【 】  浏览:次 评论:0

近期发现社会上有部分公司、个人以法学院名义发布短期培训虚假信息,给学院和学校声誉造成极大损害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经查证,其中有冒用法学院名义宣传的“举办仲裁制度理论与实务专题培训班”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政法政府法制系统专题培训班课程”,含有政府法制专题、宏观政治、经济热点专题、公共管理专题、综合素养提升专题等,宣称要在3月到12月分别在呼伦贝尔市、太原、成都、西安、昆明、海口、厦门、哈尔滨等地开班。联系电话为:010-59142569和13716991625。

现严正声明:根据学校相关政策,法学院目前未与社会上任何中介单位、个人合作培训事宜,也没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法学院的名义对外洽谈合作。现特告社会公众周知,以免受骗上当造成财产损失;受其蒙骗遭受损失者后果自负,法学院不负任何责任。对于冒用法学院名义对外进行培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法学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需要到法学院进行短期培训,请直接与法学院培训办公室人员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法学院对外培训办公室:

贾若山,010-58908179

刘 辉,010-58908177

陈立强,010-5890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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