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教育工作征求意见会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召开。马怀德副校长出席会议。各学院(中心、所)主管院长、主任,学校纪委、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开放办主任吴景明主持。
吴景明首先对这次会议召开的背景进行了说明。他说,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停止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后,准备启动同等学力人员教育工作,开放办和研究生院共同研究起草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希望大家就同等学力人员教育工作和《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斌对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模式作了说明。纪委副书记范分社、财务处副处长梁璐分别从纪检和财务管理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各学院(中心、所)对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办学工作进行了讨论,对招生、培养、考试、论文答辩等环节发表了意见。他们提出,要重点理顺开放办、研究生院和各学院之间的关系,明确招生主体,确定利益分配机制。希望进一步细化《办法》,使其更具操作性,并对其中的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马怀德作总结讲话。他重申了学校开放教育办学原则,强调要认真落实国家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办学,不能打擦边球,不能突破底线,严禁和社会中介合作,要在规范办学基础上保持开放教育的健康平稳发展。他指出,要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尤其是新的招生模式。强调各院不得自行招生,在学校统一协调的前提下进一步讨论明确招生主体和具体形式。强调开放教育也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科生、研究生一样,今后开放办要指导各院制定招生计划,按计划执行。鼓励各单位扩大与行业系统的广泛、深度合作。在收费和利益分配方面,要结合面授、网络教学,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行业办学和非行业办学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要根据公平合理原则,确定分配比例。在培养方式上,坚持按专业进行培养,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网络学习和与专业研究生同班学习等多种学习模式并存的方式。结业证书的发放由开放办负责,申请学位继续执行原有文件。在规范办学管理方面,强调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对广告、招生、培养、财务等方面要加强监管,开放办、纪检部门、财务处要各负其责。他要求进一步研究吸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保证我校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教育工作健康发展。最后,他再次强调,今后各院和以前的合作单位必须终止合作,停止发布招生广告,也不得以插班名义变相招收新学员,希望各院给予配合,违反规定的,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