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考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于2014年3月19日第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为了尽快落实《办法》,制定相应的招生、收费、分配比例等实施细则,顺利开展同等学力教育工作,4月29日下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会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召开。马怀德副校长出席会议。各学院(中心、所)主管院长、主任及其培训部负责人,学校纪委、财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开放办主任吴景明主持。
各学院(中心、所)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讨论。他们表示,目前的转型发展,学院自主办学后面临人员、管理队伍、场地等方面困难,对招生、培养、收费、利益分配、网络教学等发表了意见。纪委副书记范分社建议要充分发挥校友办的作用,并从纪检角度提出了建议和要求。财务处副处长梁璐对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进行了介绍和说明,并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马怀德作总结讲话。他指出,落实《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实现同等学力教育转型是学校的一件大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他重申了学校同等学力教育办学原则,强调要真正转变观念,不能以过去的老思路老思维来办学,不能抱侥幸心理变相以不同名义委托中介办学,要认真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要求,不能打擦边球,严禁和社会中介合作。他指出,要研究制定统一的办学名称。在收费方面,要根据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与自主办学的不同,面授教学与网络教学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各学院按统一的标准执行。在利益分配方面,在转轨时期,学校将让利于学院,学校和学院的利益分配暂时不变;要进一步调研网络教学和面授教学的成本,采取网络教学有网络学院参与时,根据多数学院的意见公平合理进行分配。在培养计划上,要按专业制定与校内统一的培养方案并遵照执行。在招生宣传方面,他强调与本科生、研究生一样,从内容到形式要统一招生简章,各院报开放办、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后统一发布。强调要针对不同行业制定统一的合作协议,采用共同的范本。强调各学院要按专业进行招生。要通过院内调剂,外聘等方式克服各学院在人员、管理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在纪律方面,强调各院分管院长和培训部门工作人员要守法守规,以法为准,严格要求自己,与以前的合作单位要处理好关系,做好善后工作,监督合作单位停止发布招生广告,也不得以插班名义变相招收新学员,切实维护学校声誉。最后,他要求开放办、监察处、财务处等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起草实施细则,并提出了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