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

推进我校开放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我校召开开放教育工作会议
2013-11-04 00:00:00 来源:作者: 【 】  浏览:次 评论:0

10月23日上午,我校开放教育工作会议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会议室召开。马怀德副校长出席会议。各学院(中心、所)主管院长、主任,纪委副书记、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国际交流处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开放办主任吴景明主持。

首先,纪委副书记范分社讲话,对认真对待涉及开放教育办学投诉问题,加强治理管理,规范办学秩序提出要求。他说,这些年我校开放教育不断发展,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上都取得了不错成绩。但是也存在值得注意的问题,特别是今年3月以来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开放办学的投诉量有所增加。主要问题是:个别学院违规将学院牌子交与社会机构使用,有谋取私利之嫌;社会合作办学机构招聘大量社会人员,通过打电话方式,用政法大学名义在全国招生,影响恶劣;有些已经停止合作关系的社会机构,仍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他希望各院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立即开展一次彻底地清查整顿活动;重申学校严禁与社会单位办班,严禁具体办班人员与私人机构私下合作,排查活动中有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并妥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办学单位要充分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开放教育工作办学秩序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集中整改,自查自纠,并通过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办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让学员满意,使我校开放教育健康发展。

各学院(中心、所)主管院长、主任,对本单位开放教育合作办学情况进行了汇报,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开放教育工作进行了交流。

马怀德副校长作了总结讲话。他说,要清醒认识我校当前开放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工作现状,特别是要注意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主要是有的学院选择合作办学对象不慎重,把关不严,对合作单位疏于监管;个别学院私自签协议、授权委托书;合作单位违规发布广告、打擦边球、违规收费,签订阴阳合同;有些合作协议停止后,社会办学单位仍以我校名义招生,等等。今年9月以来,我们发现,在开放办学中,针对高考落榜生的诈骗活动增多,学校高度重视,及时报警报案。开放教育形势严峻,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各院要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清查整顿,对违规行为立即纠正,并杜绝再次发生。他通报了国家关于深化研究生改革意见,意见要求一律不再举办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班,我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学校已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1月起,学校不再受理研究生课程班的办学申报,各单位也不得再与合作单位续签、延展相关的合作协议,不得以插班生变相招生。对已招生、培养的,采取“老人老办法”,登记造册,认真做好后续工作。要规范办学,严禁以高考落榜生为对象,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明年海外留学项目停招。他对做好下一步开放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转变观念,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各院一把手要重视继续教育工作。要调整思路,明确不再以创收为主要目的。鼓励创新教育形式,开展网络课程,鼓励各种形式的高端培训。二是规范办学管理。坚持“以我为主”,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会审、统一广告、统一合同、统一收费、统一证书制度。三是严格办学秩序。要对办学秩序加强监管,严格问责。对合作单位要有效监管,发布黑名单。对违规、腐败行为要严格问责,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出了问题,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四是要各方协力,共同推进。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共同规范,切实负起责任来,推进我校开放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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