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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全国税务系统第九期稽查人员法律高级研修班开班典礼
2011-10-25 00:00:00 来源:作者: 【 】  浏览:次 评论:0

为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建设高素质的税务稽查干部队伍,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全国税务系统71名税务稽查处级干部和业务骨干来到中国政法大学参加为期两个月的法律培训。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副主任顾小波、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于海春、我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胡明、我校校长助理、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卢跃等出席了20111011日上午举行的开班仪式。

胡明首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参加培训的全体学员表示热烈欢迎。他简要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近60年发展的光荣校史以及优势学科、办学特色、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情况,强调指出学校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他希望全体学员在培训期间认真学习,积极思考,充分感受大学的校园文化,培养深厚的同学友谊,并预祝培训圆满成功。

王卫国代表民商经济法学院向国家税务总局对我院的信任表示感谢,他向大家介绍了我院的各学科专业优势以及发展近况,并指出国家税务总局在干部素质培养方面走在了其他部门的前面,他强调“长期坚持、必见成效”的观点,希望广大学员从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认真把握珍惜这两个月的学习机会,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经验交流,真正做到夯实法律基础、提高执法水平,为国家税务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最后他代表我院向税务总局及全体学员表达了对本次培训的决心,坚决做到“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服务”,圆满完成本次培训任务。

于海春代表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向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对本次培训的精心安排表示感谢,并代表总局稽查局向全体学员提出三点希望:第一,希望大家提高认识,珍惜机会,增强本次学习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第二,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积极进行交流,做到学有所获;第三,遵守学校纪律,加强自我管理,树立良好的税务干部形象。

顾小波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师资力量,阐述了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为税务干部培养、队伍建设所做的系统工作,并向全体学员提出了具体的学习要求:第一,认真学习,认真领会,认真领悟;第二,尊师重道,相互帮助,相互体谅,团结一致;第三,遵守校方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维护好自身形象;第四,遵守作息时间,确保在京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徐长瑛作为学员代表进行了发言,她向组织本次培训的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政法大学表示了感谢,并代表全体学员表示,会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本班的学习任务,以本次培训作为新的起点,争取使自己的本职工作和本单位的稽查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此次培训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本次培训在课程设置方面体现了如下特点: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案,优秀专业的教学团队,力求为学员法律能力的提升提供专业性与理论性相结合的学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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