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5日,在校长助理王卫国的主持下,我校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与国际法学院和民商经济法学院举行了开放办学项目的委托协议签约仪式,将铁道部铁路“走出去”战略高级法律人才进修班、铁道部铁路企业经营管理法律人才高级进修班分别委托国际法学院和民商经济法学院承办。这一活动为我校的开放办学走向规范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意味着我校开放办学的高端化进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树立良好的开放办学品牌形象开启了一种全新的办学模式。
协议约定,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对委托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教学方案、任课教师的资质进行审查并与受托方最终协商确定,对教学效果进行中期和最终评估并报主管校领导。两个承办单位应认真履行受托项目的实施,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对学员的学习与生活妥善安排,办学过程中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
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的有,校长助理王卫国、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卢跃、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景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