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及其他办学单位:
近几年社会不法人员假冒我校名义以低分高价形式招收高考落榜生的诈骗活动非常猖獗,社会危害性极大,受骗上当者众多,给我校名义造成重大损害。开学伊始,这些诈骗分子又开始大肆实施此类诈骗活动。根据校领导指示,要求各院领导及主管副院长对本院的合作办学单位加强监管,明确警示合作方不得与上述不法人员和招生诈骗行为发生任何联系,一旦出现问题,将追究院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知
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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