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应我校统一研究生课程班收费标准并实行按照学科专业举办研究生课程班的工作[法大发2011年第100号文件]要求,各办学单位需要提交2011年12月31日前所有研究生课程班在办班次的如下数据:
1、研究生课程班总班数、总人数;
2、研究生课程班各班次办班地点,办班人数;
3、研究生课程班各班次学员名单及学号。
以上数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表,须在2012年1月11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zf_kfjy@cupl.edu.cn。
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