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管理办法》(法大发〔2022〕33号)规定,办学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后须向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备案。
一、项目备案所需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办学项目审批表及责任保证书1份;
2、合作协议1份;
3、其他有关材料。
二、开班后所需备案材料
1、学员名单1份(模板见下载专区);
2、课程表1份。
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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