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培训班工作流程
1由办学单位向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开放办”)综合科提交项目书、合作协议及《中国政法大学合作项目审批表及责任保证书》(可在我办网站下载区域下载)。材料齐全参加会审由会审组审查。如果是与政府机关及企市业单位合作,将以上材料报开放办备案。
会审所需材料目录:1、责任保证书3份。
2、合作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5份(合作协议须是从我办网站下载的规范格式)。
3、项目书5份。
4、招生简章5份。
备案所需材料目录:1、责任保证书3份。
2、合作协议原件1份。(合作协议须是从我办网站下载的规范格式)。
3、项目书1份。
4、招生简章1份。
2 结业审批
(1) 办学单位填写 “非学历教育用印申请单(可在我办网页下载区下载)”经财务处审核后,开放办主任及副主任进行审批,由主任在用印单签字方可领取证书, 结业证书由办学单位自行打印并到校办盖章(结业证书模板可在我办网页下载区下载)。
(2) 开放办留存学员名单电子及纸制各一份存档。学员名单由我办统一制作,办学单位在我办网站下载区下载并填写学员详细信息。
(3) 结业证书加盖校印后,办学单位须向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提交任一学员的证书复印件留存。